== 2018-12-15 ==
財團法人臺中市正覺堂107年度佛學論文獎學金得獎者1位



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博士班 梁陳安同學,獎學金金額:優等貳萬元




「極微」是否成功被破斥——

比較《唯識二十論》與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的論證及其漢傳詮釋



摘要

本次研究在於討論世親在部派佛教與其在唯識宗時期的兩部作品中,關於「極微」的辯論,並且反省他在晚期《唯識二十論》這一作品中,是否成功地反擊了早起他在說一切有部出家時所主張的「極微」觀點。

《唯識二十論》認為

(1)一個極微不可能被認知;

(2)多個極微也不可能被認知;

(3)聚色不可能被認知,因為極微不可能在「不相觸」的情況下還能組成聚色。但是只要極微有接觸,即表示有方分(部分),而會落入極微定義上的自相矛盾。但是說一切有部似乎存在一種主張,既是透過「風界」來避免「相觸」而產生的過失。在此世親似乎並沒有清楚提到這一點,而這一個觀點則為窺基在《唯識二十論述記》中進行更多的解釋。

關鍵字: 極微、唯識二十論、阿毗達磨俱舍論、世親、窺基


一、《唯識二十論》中saṃhata的詮釋問題

本文著重在於指出《唯識二十論》自十一頌到十三頌,反駁說一切有部極微主張中的(1)「有合、無合」(2)「有方分、沒有方分」兩個角度,以此推翻極微的存在。但是問題在於,《唯識二十論》中「方分」的討論,為何重複出現在第十一和第十三頌的討論中?如果極微在一開始討論「和集」中「觸」的問題時,就已經提出極微「有合」,會面對「方分」的問題,則為何還要在第十三頌中再提出「光影」的問題來說明極微的「方分」問題呢?《唯識二十論》主張極微不能形成聚色,因為會面對「有合、有方分」的困難
,但是唯識論也清楚知道這個批判是不夠周備的,因為論敵有部有一個更強的主張,既是採取極微組合成聚色時,是可以以「無合、無方分」的立場。筆者認為,必須回到說一切有部對於極微「有合、無合」的說法,來看聚色內部的極微是否相接觸,才能解釋對於《二十論》如此累贅地在第十三頌時,一再提出「光影
」問題來批評「極微有方分」。

首先,《唯識二十論》中對於極微形成聚色,有兩種重要的討論,一種為「和合」說,一種為「和集」說。這個討論開始於第十頌的:

以彼境非一,亦非多極微。又非和合等,極微不成故。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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