== 2014-9-18 == 正覺堂佛學論文獎學金實施辦法 |
1. 宗旨 為獎勵台灣地區及海內外社會人士、大專院校暨佛學院所之在學學生深入佛學研究, 提昇佛學研究水準,特訂定本辦法。 2. 獎學金金額 依論文評審成績,每名頒給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至貳萬伍仟元,名額不定。 大專組:優等壹萬元,特優壹萬伍仟元。 佛學院組:優等壹萬元,特優壹萬伍仟元。 碩士組:優等壹萬伍仟元,特優貳萬元。 博士組:優等貳萬元,特優貳萬伍仟元。 社會組:優等壹萬伍仟元,特優貳萬元。 3. 獎勵對象 台灣地區及海內外社會人士、公私立大專院校、研究所或佛教團體之佛學院、佛學研究所 之在學學生。 4. 論文題目及範圍 論文題目由申請人自訂,但範圍限定原始佛教或部派佛教。申請人可從南北傳經、律、 論三藏中抉擇原始佛教或部派佛教之義理、修行方法、文獻校勘、佛教史、比較研究、 現代意義等方向進行研究。 5. 論文格式 5.1 依一般學術論文規格撰寫,應包括「註釋」及「參考文獻」。 5.2 全文應分段並加以小標題,凡引用藏經或他人資料,必須註明出處。 5.3 論文須以電腦打字,並以A4紙張規格列印,另附光碟片(或不附光碟直接 e-mail至 suibi.liau@msa.hinet.net 亦可),以 WORD 檔案格式傳送。 5.4論文字型必須使用windows 系統所附之細明體及標楷體,若確有需要使用其他字型者, 必須於電子郵件或光碟中附上字型安裝檔案。 6. 論文注意事項 6.1 不得一稿數投,若經查明,立即取消其申請資格。 6.2 不得抄襲他人著作、請人代筆、或提出曾經獲獎舊作。若查知上情,除追回獎學金外, 若因上述事由侵害他人權利或致本法人受有損害,由申請人負相關責任(包含賠償責任)。 6.3 每人每次申請以一篇論文為限。 6.4 論文不退還,請申請者自行保留備份。 6.5 本法人有無償出版發行獲獎論文及其論文摘要之權利,並得將獲獎論文電子檔置於本法人 網站及台灣原始佛教協會網站上供眾下載流通,不另付稿酬。 6.6 為求審核公正,作品中不得有姓名、單位或特殊註記等符號;申請人詳細資料應另製封面 並另存新檔。 7. 申請資料 申請人於規定期間內檢附下列資料向本法人提出: 7.1 申請書(如附件─分社會及學生二組)。 7.2 社會組:身份證正反面影本;學生組:在學証明書或學生証正反面影本。 7.3 規定格式之論文一篇,印表機列印正本一份,影本三份,字數壹萬字至貳萬字。 7.4應屆畢業生視為學生組,若無在學証明,可用畢業証書影本代替。 7.5 不合規定者一律不予審核。 8. 辦理時程 8.1 寄發「申請辦法公告」:一月十五日至一月二十日。 8.2 收受申請資料:九月十五日至九月三十日。(郵戳或本法人收到論文e-mail日期為憑)。 8.3 評審:十一月底前完成。 8.4 公告及通知得獎名單:十二月十五日前。 8.5 獎金發放:十二月底前發放完畢。 9. 評審 9.1 為使評審公正,將依社會、博士、碩士、佛學院、大專等分組評審。 9.2 為使評審更具專業、公正,得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。 10. 收件人名稱:「財團法人台灣省台中市正覺堂」。 11. 收件地址:「台中市407西屯區西安南巷五號」。 12. 若有任何疑問,請電:(04)2701-1541,或FAX:(04)2706-0519, e-mail:suibi.liau@msa.hinet.net 丁總幹事詢問。 (本辦法及申請書可至首頁之文件櫃下載) |